问题 | 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后,应如何确定判刑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虽然尚未明确设立关于“恶意取得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条例,但对于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明确的法规予以界定。
此项罪行的构成要素通常包含: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公民个人信息有偿或无偿地提供给第三方,若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受到惩处。 针对这类情况,我国法例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其主要内容如下: 如果情节较轻,涉案者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数额的罚金; 然而,若情节特别恶劣,涉案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到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缴纳规定的罚金。 此外,对于涉及单位参与此类不法活动的案件,相关机构需接受罚金处分,而对于那些对该事件负有直接领导以及间接责任的个人,亦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审判与制裁。 最后,就犯罪形态而言,既遂是最为常见且基础的一种,它意味着行为人在行动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完全符合了刑事法律中所制定的对于特定罪名的所有构成要件,这也是我们在判定其他时间状态的犯罪时必须参考的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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