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自首后,一般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开设赌场罪名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选择主动投案并交代罪责,其下一步的法律程序将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惠顾。
具体而言,倘若犯罪行为轻微,且被告人积极悔过,他甚至有可能获得刑事豁免的待遇。 投案自首通常是指犯罪人在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自觉承担责任,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从法律角度来看,开设赌场罪主要涉及的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存在通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谋生的行为。 关于“开设”这一概念,我们应作广义解读,不单指那些传统意义上的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徒们提供场地、设定游戏规则、提供赌具、筹码,并接受下注的场所; 而且还包括了利用电脑网络设立赌博平台,或者为赌博平台充当代理人,接受赌注,以及以接受电话下注的形式进行赌博的情形。 这些活动中,参与者并不需要集中于同一地点。 在此之外,如果仅仅提供棋牌室等休闲娱乐场所,并且仅收取合理的场地及服务费用,那么这样的行为并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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