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什么是教唆犯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教唆犯,乃是指那些引诱和煽动他人实施犯罪之人。他们本身并未直接参与到某项具体犯罪之中,而是通过自身的言行举止,激发他人产生犯罪意图,进而借助他人之手完成犯罪活动。在众多共同犯罪者中,教唆犯无疑是最为复杂且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的一类罪犯。 具体而言,教唆犯通常会采用劝告、怂恿、利益诱惑、金钱收买以及威胁恐吓等手段,将自身的犯罪意图灌输至原本并无犯罪意图或者虽有犯罪意图却不够坚定的人身上,使得这些人最终接纳了教唆犯的犯罪意图,坚定了犯罪的决心,从而实现其犯罪的最终目的。 然而,若教唆犯针对的对象已经做出了犯罪决定,此时再通过言语上的激励,促使其顺利实施犯罪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应被视为协助犯罪,而非教唆罪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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