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造成伤害可以要求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嫌疑人实施了寻衅滋事并对他人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便有义务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明确阐述,凡具备下列任何一种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破坏社会治安行为者,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制裁: (1)肆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 (2)追逐、拦截、辱骂和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 (3)强制要求他人给予或毁坏、侵占公私财产并且情节严重者;以及(4)在公共场所引发纷乱行为,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相关条款规定,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因遭受损失而承受了物质损失,那么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害人有权提出附属的民事诉讼。 若被害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了行为能力,则其合法代人和近亲均有权提出附属的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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