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能申请监外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监外执行必须符合特定的前提条件。
通常情况下,倘若犯人患有危及生命的严重疾病且必需保外就医治疗; 或是处在孕期或正在为自己尚未满周岁婴幼儿哺乳的母亲; 又或是身患残疾以致无法独立生活,且采取暂时性的监外执行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者,则他们均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监外执行申请。 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步骤,其中包括由监狱或看守所提交详尽的书面意见,并上报至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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