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他人骗贷介绍人承担什么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①倘若介绍人确切知晓他人正在实施骗贷行为,却依然积极地进行介绍,那么这种行为极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犯。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介绍人必须承担与主犯同等的刑事责任。 这就意味着,他们可能会遭受到有期徒刑等刑罚的惩处。 具体的刑期长短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会依据骗贷的金额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予以确定。 例如,骗贷金额较大的情况,刑期可能会相对较长;而骗贷金额相对较小的话,刑期或许会相应缩短。 ②倘若介绍人在主观意识上不存在故意的心态,仅仅是因为对相关的贷款流程等信息存在误解,进而进行了介绍,并且也没有参与到骗贷的具体策划以及实施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然而,他们却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虽然他们没有触犯刑法,但由于其介绍行为给他人或相关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需要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来弥补这些损失。 总之,对于介绍他人骗贷的责任判定,必须综合考虑介绍人的主观故意等各种因素,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知晓小李正在实施骗贷行为,仍积极介绍,骗贷成功。而小胡因误解贷款流程介绍小静骗贷,未参与具体策划实施。争议点在于不同主观状态下介绍人责任如何认定。 案情分析: 1、小朱确切知晓骗贷行为还积极介绍,构成贷款诈骗罪共犯,需承担与主犯同等刑事责任,具体刑期根据骗贷金额等因素确定,若骗贷金额大,刑期可能较长。 2、小胡主观无故意,且未参与骗贷策划实施,不构成犯罪,但因其介绍行为造成经济损失,可能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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