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也没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37天的确是一个极为关键的时间节点。
通常来讲,公安机关在对被拘留的人进行处理时,若认为需要实施逮捕,就得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的申请。 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能延长一天到四天。 像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以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 而人民检察院,会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一系列的程序和时间规定,都是为了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合法。 倘若37天后,既没有将人释放,也没有实施逮捕,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此时,被拘留人及其家属完全有权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对这种违法的羁押状态进行纠正。 他们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司法程序回归正轨。 这不仅是对被拘留人权益的保障,也是对整个司法体系公正性的维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