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拘留所释放人员的相关程序与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在普通行政拘留案件中,若拘留期限已到期则通常在当天下午即予释放;
然而,在司法拘留案件方面,拘留期限满时通常会在该日期的翌日适时解去拘押。
至于刑事拘留事务,其复杂性使得必须对具体情况加以考量。
若被拘留之人经过调查检验,未证实有罪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罪行,那么在对其实施拘留之后的第三个自然日起,将向检察机关提出审查批捕申请。
在霎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此申请的审批可适当延长1至4个自然日。
反之,倘若此类拘留者属于流串作案、反复作案或团伙作案等恶性嫌疑人,则审查批捕的期限可延长至30个自然日。
检察机关应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捕申请书之后,最长在七个自然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如遇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公安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告知被拘留者予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