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流程要走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期间,通常的时限规定为10日;
但若属于特殊情况,则可予以延长,具体时长范围为1日至4日。 另外,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多次作案以及与他人组成犯罪团伙进行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员而言,其拘留期限则有可能长达30天之久。 公安机关在依法对需要进行拘留的当事人作出拘留决定之后的3日内,应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该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进一步延长1日至4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