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先抓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流程中,针对是否该首先实施抓捕行为遭遇决定性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案件的具象情形及其证据链条的完整性。
通常状况下,若警方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足以证明某个人物涉嫌触犯法律法规,并且存在着潜在的逃逸风险、销毁关键证据以及持续行凶作恶等现实危险,那么他们将毫无疑问地选择先行实施抓捕行动。 然而,倘若现阶段的证据尚未达到确凿无误的程度,警方可能会优先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等待时机成熟,证据链条完整之后,再果断采取相应的抓捕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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