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有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的刑事拘留,都是以具备特定证据为前提条件的。
所谓的刑事拘留,即是由公安部门与人民检察院针对他们直接负责办理的案件,在进行正式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如果遇到了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那么就会对那些被认定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员,采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而实施这一行为的前提,就是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着严重的犯罪嫌疑。 然而,在这个阶段,所需要的证据并不需要达到足以定罪的严格标准,只需要有一些初步的线索和证据能够指向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及到犯罪行为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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