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谁去抓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的强制措施之一。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对于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现行违法行为,以及涉嫌重大恶性犯罪的疑似人员,若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可决定实施拘留:正处于预谋犯罪阶段; 正在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即刻被司法机构察觉到的; 犯罪嫌疑人被受害者或在场目击证人直接指向为罪犯的; 在犯罪现场或其住所周围被发现存在犯罪证据的; 在犯罪行为发生后企图采取自杀方式逃避责任,或者已经开始进行逃跑行动的; 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 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身份状况不明的; 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