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以袭警为由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者的刑期计算方式,应自判决正式执行之日期起开始算起。
若在此之前,犯罪人已接受拘留或其他形式的先期羁押,则此等羁押期间可折抵相应的刑期,每日羁押可抵扣为一日的刑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相关条款,有期徒刑的期限须自执行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
同时,对于判决执行前所发生的羁押事件,亦可按每日一天的标准来折抵刑期。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如若犯罪人在服役期间表现良好且满足降刑要求,便可依法申请获得减刑。
然而,减刑需遵循严格的法律法规及程序性要求,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实质性评估与正式批准。
总而言之,涉及刑期的实际执行情况将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总体而言应依照国家法律进行准确的计算并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