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单人单案刑事拘留多久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文规定,在实践中,当公安机构对某些已经被拘留的人员,经过判断认定其具备被正式逮捕之必要条件时,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审批该类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提交请求,以供后者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批复。
然而,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例如涉案人数众多、多起连续犯罪或者是有组织的群体性犯罪等情形,提请审查批准的具体时间则可以适当延展一天至四天不等。
至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们,公安机构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的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延长至总计达三十天的时长。
因此,总体而言,对于单独行动的犯罪嫌疑人,其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以延长至四天;
而对于那些涉及重大嫌疑的犯罪分子,拘留期限则可以延长至总计长达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7 5: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