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批准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之审批流程的核心环节在于其公安机关主导性的决策过程、向检察院递交批准申请以及法院对相关文件资料的严谨审查。若公安机关基于其掌握的犯罪事实及法律责任追究的判断,认为有必要实施拘留措施,则应在拘留日起的24小时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批准申请。接收到申请的检察院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如经审查认定符合拘留条件,则会依法作出批准决定。而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之后,法院亦会对拘留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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