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个月属于坐牢还是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四个月的时间通常是与国内刑事拘留紧密相连的。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里,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项强制手段,其持续的最长时长可以达到整整37日。当然,倘若其后在法院做出裁决之后,所涉及到的刑罚恰好为四个月的话,那很有可能是指短期徒刑。然而,从您提供的信息来看,这种情况似乎更加符合拘留阶段的特征。需要指出的是,关于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还必须依据完整的判决书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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