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安局对刑事拘留有通知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确规定,当公安机关决定对某位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刑事拘留之时,必须以适当方式告知其家属相关事项。 此外,拘留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明书。紧接着,应立即将该被拘留人送往当地看守所加以羁押,同时需在二十四小时内,以合理方式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有关情况。此项规定不仅确保了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更彰显出法律程序的公正与严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并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在特殊情况无法通知的,应当记录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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