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对于从事贩毒活动并予以包庇者,此等行为无疑构成刑事犯罪案件。
该条款进一步详细阐述了对包庇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行为,应视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行,并须接受相应的刑事惩罚。
若有缉毒人员或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这些犯罪分子提供掩护和包庇,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
倘若在事前已与犯罪分子达成合谋,那么将被视为参与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罪的共同犯罪人,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贩毒包庇行为乃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