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存在过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绑架罪犯行,不存在过失之说。
根据刑法规定,绑架罪属于故意犯罪范畴,涉及到该罪名之时,行为人均需要具备以勒索财务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为主观意识。 而过失的准确定义在于: 过失系指行为人为实现自身行为,应当事先知晓其行为有可能对社会大众带来风险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未能预见到此种情况,或者虽然已有所预见却轻信可以规避风险,最终导致此类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关于绑架罪与过失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绑架罪的构成要素要求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而非过失。 即便在实施绑架过程中导致被害人身受重伤甚至不幸丧生,也不能将其归类于过失犯罪,而应视作绑架罪的严重情节,依法进行严惩。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绑架罪并不存在过失这一概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