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9岁的学生打人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参与打架斗殴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其监护人会承担起主要监管职责,并不需要为自己的监管不足而付诸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基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成熟,缺乏完全行为能力所决定的。
然而,针对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但尚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打架事件,如果情节轻微且并未产生严重后果的话,那么可按照普通治安案件进行对待;但是若该打架事件导致了严重后果,具体来说,即包括如下八种情况(具备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应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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