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受害人可以不做笔录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受害人可以不做笔录。 受害人属于证人,作为公民有作证的义务,但同时也有拒绝作证的权利。 如果不想追究责任,可以不做笔录,公民享有沉默权,这是正当的行使公民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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