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主体有关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主体属于特殊类型,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十分丰富,它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类人群:在国家机关岗位上从事公务事务的人员;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机构内部任职,负责公务工作的人员; 还有那些由国有单位委任到非国有单位中执行公务任务的人员; 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各类公共事务中承担职务责任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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