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行贿多少可定罪非国家机关人员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以个人名义追求不公正获益目的者,倘若向未担任公职的人员索贿超过叁万元人民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律例,定罪为对非国有的公务人员行贿犯罪。
所谓“对非国有公务人员行贿罪”系指向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提供财务,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若行贿金额在壹万元至叁万元之间,但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亦应被视为对非国有公务人员行贿犯罪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向三名及以上人员行贿;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 3.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职务升迁或调整; 4.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能的国家公务人员行贿,并实施非法活动; 5.其他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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