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是否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受贿罪成立的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其犯罪主体须为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说,行为人必须怀有故意之心才能够构成此罪; 再次,受贿罪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最后,从客观角度看,犯罪行为人须利用其职务上的某种优势或方便条件,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财物,并且为别人特别是自己谋求某种现实或潜在的非法利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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