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及时退还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行贿受贿罪中退赃的认定标准如下:
倘若在收到或交付请托人财物的那一刻起,能迅速地予以返还或者交还给官方部门的,则应当被视为退赃行为并获得公正评判。 在此项规定之中,所谓的“及时”不能仅仅理解为表面现象,更需深刻领会其内在的含义,即在财物返还过程中,行为人必须处于无主观贪腐之意图状态,且客观行动上展现出了及时反悔、上缴财务的姿态,而非包藏祸心试图作恶。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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