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挪用资金罪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犯罪案件的立案调查,通常要求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1.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交的详细的报案、控告、举报文件; 2.涉及挪用资金的财务会计记录、银行交易流水等确凿证据; 3.遭受侵害的单位或个人所做的报案陈述及其观点和理由; 4.与此案件相关的关键证人的证言和主张; 5.涉嫌违法犯罪人员的供述以及其对指控的反驳和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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