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算犯了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又被称为强制性交罪,其基本定义为:未经妇女同意,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不法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的犯罪行为。
简而言之,即若女方并未给予明示同意,嫌疑人却使用暴力,进行威胁恐吓,甚至在女方处于失去意识或无力抵抗时,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则该行为已经触犯了强奸罪。 请特别留意的是,在涉及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情形中,无论其当时是否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此类性行为均被判定为强奸罪,嫌疑人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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