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一年了还可以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在长达一年后依然有可能被警方立案调查。
强奸罪乃是一种性质极为恶劣且危害性极大的刑事犯罪,其诉讼时效相对于其他普通犯罪来说显得颇为漫长。 通常情况下,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罚为死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犯罪行为经过以下期限后将不再被追究法律责任:(1)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之后仍然认为必须对该犯罪进行追诉的,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鉴于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罚为死刑,因此在长达二十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任何时候皆可进行立案并对涉案人员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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