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取保后检察院会逮捕吗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侦查期间被实施了刑事拘留措施并成功获得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仍然需要面对来自检察机关的逮捕决定风险。
在此过程中,检察机构会对个案进行深入评估,主要参考以下几个维度: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社会危害性、所犯罪行的恶劣程度以及证据链的完备程度。 若经评估,检察机关确信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那么他们将会下达逮捕命令。 在这个情境下,犯罪嫌疑人和其执业律师有权向检察机构提交反对逮捕令的意见及相关理由,例如犯罪嫌疑人不具备社会危害性、案件证据存在疑点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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