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长批准取保候审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检察院具有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其在未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时可以获得自由的权力,比如包括取保候审在内的几种类型,而这种权力的行使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的条件下,其最长应该受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限制;
同样的,对于被监视居住的人士,他们也不能超过六个月的监管期。 然而,作为一项惯例,司法实践中对于检察官批准取保候审的时间长度往往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做出这样的决定时,需要全面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收集状况等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总的来说,取保候审的决定必须要充分权衡是否有助于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同时也要确保犯罪嫌疑人遵从取保候审的各项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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