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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归哪边管辖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实施机构为公安司法机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级法院、检察院及公安部门均有权批准其取保候审:
1)针对即将受到管制、拘留或者将采用附加刑等独立处理方式的犯罪,2)对于预计将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且进行取保候审后不致引发社会危害的犯罪,3)对于健康状况不良或生活无法自主的严重疾病患者,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若进行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4)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承担。
这是由于公安机关在刑事调查和社会治安维护方面拥有相应的职责与权限,能够对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以及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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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1: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