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完成相应的取保候审手续之后,倘若被取保候审者在这一时期内并未触犯公安机关相关的规章制度,那么他们有权要求返还先前缴纳的保证金。
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县区;
若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在接到传唤时,务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
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行为。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未曾违反过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只需凭借公安机关出具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者相关法律文书,便可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