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交了取保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罪犯,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可予以退还。此条款明确了取保候审的实施前提,然而并未直接涉及到保证金的退还事宜。然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司法实践经验来看,保证金的设立初衷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为了防止其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够恪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那么在取保候审期结束后,保证金理应予以退还。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保证金是具备退还可能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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