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吸取保候审有没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吸”即为刑法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被法律赋予了取保候审权利期间,当事人本身并未产生任何实质性的不良后果,即所谓的案底,这主要是因为案底通常特指法院经过审判裁决之后,确认当事人有罪而形成的记录。然而,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明确体现出当事人仍然处在刑事诉讼流程之中。如果在此后的司法程序中,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人确实存在罪行,便会依法留下相应的犯罪记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也包括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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