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刑事谅解书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之中,通常情况下,不会自动生成刑事谅解书。刑事谅解书往往是由受到伤害者或者其亲属自愿亲自书写而成,用来表达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侵权行为的理解和宽恕,同时也能为法院在考虑量刑方面给予适当的考虑奠定基础。在此过程中,审查的重点在于犯罪嫌疑人能否保证遵循法院指令随时应讯,及避免任何形式的逃跑或者逃避侦查与审判之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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