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还要找关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之后,是否需要寻求额外的关照,这主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性质、有关证据的呈现情况及其所涉及到的司法程序阶段等多方面因素。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之下,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其独特之处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遵守相关承诺并确保不会逃离调查、起诉和审判过程的基础之上,得以在非羁押状态下继续等待法律程序的推进。而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则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对未来的处理方式做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