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进法院的单位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法诉讼程序中,合法的取证和监禁措施涵盖了多种方式和手段。
其中,被广泛运用且较为常见的一项便是“取保候审”制度,这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必需的情况下能够配合官方司法机构的调查工作,同时也保障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公正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若特定情形符合特定的标准和要求,那么人民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就有权对相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事态进展过程中,这三个机构会综合考量可能判处的处罚、潜在的社会风险、当事人的特殊健康状况或者是在羁押期间的期限等因素来作出是否实施取保候审的决策。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个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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