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孕妇刑事拘留可以办缓刑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孕妇身处于刑事诉讼拘留阶段时,倘若符合相关特定要求,便有可能得以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或者监外执行等措施,然而这两种手段并非与缓刑制度相同。缓刑乃是在判决生效之后所采取的刑罚执行形式,而上述提到的两项措施则属于审判之前或者审判过程中实施的暂时性安排。 至于各个案情能否依据这些措施来进行操作,还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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