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安置补偿费包括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安置补偿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要部分:
一、房屋价值补偿 这是对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其补偿标准有着明确规定,即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评估机构在确定补偿金额时,会全面且细致地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比如房屋的区位,位于城市核心地段和偏远郊区的房屋价值显然不同;用途方面,住宅和商业用房的价值也存在差异;建筑结构上,钢结构和砖混结构的造价及价值有所区别;新旧程度更是关键,新建房屋和老旧房屋的价值不可同日而语。 通过对这些因素的科学评估,来合理确定房屋价值补偿金额。 二、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因房屋征收导致被征收人需要搬迁的,征收方需向其支付搬迁费,以弥补搬迁过程中的各项开支。 若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征收方需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保障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间有合适的居住场所。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当被征收房屋为经营性用房时,征收行为可能会造成停产停业。 此时,会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相应补偿,尽量减少被征收人的经济损失。 四、补助和奖励 市、县级人民政府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案情回顾: 小朱的房屋面临征收,与征收方就安置补偿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屋价值评估未充分考虑其房屋位于城市核心地段这一区位优势,补偿金额低;且自己经营性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计算不合理;同时觉得自己配合征收却未得到应有的奖励。 案情分析: 1、关于房屋价值补偿,评估应按规定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需充分考量区位等因素,若未合理考虑核心地段优势,补偿金额应调整。 2、对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依据房屋征收前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确定,若计算不合理应重新核算。 3、补助和奖励方面,若小朱符合当地规定的积极配合条件,政府应按办法给予相应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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