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被拆迁时,应该如何应对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有权向负责拆迁工作的机构提出赔偿请求。
据法律规定,拆建部门应按照相应规范和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支付各方面的补偿费用。 这种补偿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被征用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其次,由于征收房屋而引起的搬迁问题以及临时安置方面的补偿; 最后,对于因为征收房屋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也需要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将依据房屋在被征收之前的效益水平、停产停业的时间长度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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