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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恶意透支行为的司法认定有何规定
分类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界定恶意透支行为时,一般需通盘整体对诸多因素进行严谨审慎的评估核计。
例如,透支人的透支金额、其对待还款事宜的态度以及透支之后的行为举止等等。
若透支人明知自身无还款能力却依然大举透支,或对透支资金随意挥霍浪费,且经过发卡银行方面两次且有效的催收后超过整整三个月时间,仍然拒绝偿还已透支款项,此时便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恶意透支行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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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15: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