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行登记保存是否是行政强制措施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先行登记保存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先行登记保存是指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是行政处罚机关为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在调查过程中采取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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