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耳耳聋算不算工伤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日常职责和应对企业行政特别指定或者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批准后的临时工作、进行紧急情况下未得到企业行政明确指示但有利于维护企业利益的工作行为。
以及在发明研发或技术改良环节中因受外伤事故致身体受伤的工作者,均可视为属于工伤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953年1月2日,政务院就已修订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一重要法案。 其中明文规定,对于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种原因负伤的工人以及职员,其所产生的所有治疗费用、药物费用、住院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餐饮费用及其往返医院的交通费用,都将由企业行政部门承担支付。 同时还明确保障,员工在接受治疗期间领取原有的工资待遇。 若在后续确认其致残,根据不同等级的残疾程度,从劳动保险中逐月发放因工致残抚恤金以及因工致残补贴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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