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转让途中归属权如何认定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商标转让途中归属权如何认定 商标转让期间商标权仍然归转让人,但是在商标转让期间,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中的独占许可,这样该商标在转让期间就只能由受让人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转让商标所有权可以再转让吗 1、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因此,在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作为合同标的的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其有效期内,有效期还有多长,是否办理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等。 这是为了防止某些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将已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即没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欺骗对方。 2、商标权转让必须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商标转让期间商标权仍然归转让人,但是在商标转让期间,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中的独占许可,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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