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房屋抵押需要的手续有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等,需要的条件为抵押的房产应当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产权明晰等,房屋抵押的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汽车解除抵押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有委托书待签合同一般是有效的,而没有委托书,代签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如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认,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或者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撤销的,该合同无效。 往往来说,合法的委托书就代表持有人拥有代理权。法律上代理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代理的产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规定,有的是由有关部门指定。如在诉讼中,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活动。有些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等不能成立代理关系。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包括民事代理、诉讼代理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纳税。 代理权的基本特征: (一)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四)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凡依法律规定,或依法律行为的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记、设立遗嘱、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的履行,等等。 代理权依产生的根据不同,分为: (一)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权进行的代理。 (二)法定代理,即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三)指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有关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诿,或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利害冲突的,由法院另行指定代理人的代理。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以房子做抵押贷款条件有什么 以房子做抵押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 4.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交易;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于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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