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利息过高的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
解答 |
一、民间借贷利息过高的后果是什么 1、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2、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借条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在借条约定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时,通常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以银行同类贷款四倍的利率来还款。 3、根据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是合法的 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是合法的。 个人之间的借款利息应当按照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计算,但是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民间借贷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借条作为民间借贷的证据之一,永久有效。但是因为借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是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民间借贷利息过高的后果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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