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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调解离婚后,还需领取离婚证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法院调解离婚后,还需领取离婚证吗

1、于法院进行诉讼并经过调解而离婚者,其并不需求离婚证书,取而代之的是民事调解书。

该文书乃由法院负责制定,明载着当事人间协议达成的所有决定性内容。

2、在法律视角下,法院所做出的判决书与调解书,与行政部门所核发的离婚证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在法院领取了离婚"民事调解书"的双方当事人,即代表他们已经正式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已远离夫妻身份。

这份"民事调解书"便是对二人离婚事实的充分证明。

无论是在何种场合需要出具离婚证明时,仅需出示这张离婚"民事调解书"即可满足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法院调解离婚后还用领离婚证吗

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后,无需另行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所作出的裁定及调节文件,其在法律层面上与政府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具备同等效果。一旦签署离婚民事调解书之后,便表明双方正式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在具有夫妻身份。

这份《民事调解书》便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凭证,在日后需要出示离婚相关证明时,只需提交此份《民事调解书》即可,无须再次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处理离婚事务时,法院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必须提交法院证书,民事调解书的运用便可以替代证书。这是由合议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各方当事人量身定制的文书,它将详尽地记录下双方达成的所有共识与协商结果。法院所发出的判决书以及调解书,其效力与离婚证书同等重要,在一切涉及到离婚事实证明的场合,这些书面材料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公信力。只要持有所代表离婚后续合法性的民事调解书,即可证明离婚的既定事实,因此在任何需要验证离婚情况的场合,这份文件都足以作为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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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14: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