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一、违约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关于违约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通常主要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鉴于合同已有明确约定的违约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严格按照双方所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执行; 其次,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诸如财产损失以及基于对未来收益的期望所产生的损失等等; 再者,若该项损失难以准确评估和量化,我们可以参考并参照违约方因违约行为从中获取的不当得利数额,来作为索赔依据; 此外,在索偿过程中,还应纳入因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其他形式的经济损失,譬如为尽可能减轻损失程度,双方当事人为此承担的合理且必要的成本支出等。总的来说,赔偿的根本宗旨在于确保受损害一方能尽可能恢复至未受到违约行为之前的合约履行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损害赔偿如何进行认定 作为一位资深的法律工作者,我在此郑重指出,违约损害赔偿理应相当于由于违约导致之相应损失,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合同义务履行之后可预期获得的利益。 然而,违约损害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违约方签订合同时已然合理预见或可合理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给受害方带来的实际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权威条款,即第五百七十七条,若有任何一方未能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未能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出现时,该方将必须承担起继续履约、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以及负担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等相应违约责任。 再参照第五百七十八条之明确定义,若有任何一方通过明确表示或以自身行动表明其将会永久性地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达之前,依法要求该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并及时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三、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之范畴往往涵盖了以下多个方面:首先,是实际损失,亦即因违约行为导致非违约方所持有的现有资产遭受的实质性减少。 其次,可得利益损失,此乃指在合同得以妥当履行之后,本应可以实现并获取的经济利益。 然而,此类损失必须满足可预期性与确定性的前提条件。 再者,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例如采取补救措施所需耗费的成本。 除此之外,利息损失以及因违约行为引发的其他间接损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形,皆有可能被列入赔偿范畴。 值得一提的是,赔偿金额严禁超越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理应预见到的违约行为可能带来的损失。 总而言之,具体的赔偿范围须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 关于违约损害赔偿,主要包括:按合同约定违约金执行;赔偿实际经济损失,如财产和预期收益损失;若损失难以量化,可参照违约方不当利益;还包括其他经济损失和合理止损成本。赔偿目标为使受损方恢复至违约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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