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针对军婚家庭中的离婚事项,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方式具体如下: 首先是对军人人身安全方面的保障资产如伤亡保险金及其他相关财产的处理,这类资产被视为军人个人财产。若出现离婚情况,应对其明确归类为军人的私人所有; 其次是关于发放给军人名下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付息性质的一次性费用,此类费用可通过按夫妻婚姻关系持续年限乘以年均值来计算,所得结果即为夫妻共享的共同财产。当两人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关系时,这些财产通常会按照夫妻双方的平均比例进行分配; 最后是关于军人所获得的住房补贴的分配问题,这部分资金也应当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这笔资金通常会按照夫妻双方的平均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军人,且都拥有住房补贴,那么就需要根据军队关于住房补贴问题的相关规定,先计算出各自的住房补贴总额,然后从这个总额中扣除结婚前各自应得的住房补贴金额,剩下的部分则可以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所遵循的主要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二)优先考虑子女和女性利益的原则; (三)考虑到对夫妻双方继续日常生活的便利性,追求公平合理原则; (四)不得滥用法律赋予自身的权益,必须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以及 (五)对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若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出现耗损、损毁或消失等情况,另一方无需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涉及到军婚离婚的财产分配问题,其具体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军人个人所拥有的财产,例如伤亡保险金等,将全部归属军人本人所有;其次,对于复员费以及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的费用,需要按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年限进行平均计算,并将所得结果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平等分割;再者,军人所享有的住房补贴也应被视作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时进行平均分配。如果夫妻双方都属于军人身份,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前,需要先分别计算出各自所获得的补贴总额,然后从其中扣除掉结婚前所享受的部分,剩余部分则需进行平均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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