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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期限怎么办理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期限怎么办理

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需要由涉案当事人、被告人或者其授权代表、辩护人为之,向具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即公安部门、检察院亦或是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在获得批准之后,还需要按照要求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同时,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有义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例如,如果发生地址变更或者联系方式改变等情况,必须及时向监管机构进行汇报。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有哪些期间有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及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所实行的一种针对未被依法逮捕拘禁之人的刑事强制手段,以求确保此类人员不会逃离侦查、起诉及审判环节,同时也促使他们自行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签署相关保证书,从而保证他们能够随传随至。

其中要求的义务兼具绝对义务和相对义务两大类型。

对于绝对义务,它们是强制性的,无法游离于外;

而相较之下,相对义务则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挑选,决定能否选用一个或多个。

绝对义务包含以下五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区域;

(2)当住宿地址、职业岗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时,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关知晓;

(3)无论何时接到传讯命令,都需要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4)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证人阐述证言;

(5)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者蓄意串供。

相对义务则包括:

(1)不得出入特定的场合;

(2)不得私下与特定的人士会面或者交流;

(3)不能从事特定性质的行为;

(4)将护照等各类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上交给执行机关集中保管。

若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曾在取保候审期间触犯上述义务,然而又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触犯新的罪行,且已被公安司法部门依法立案调查的,那么执行机关有权利暂时收取他/她的保证金,直至一旦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没收。

若是故意再次实施犯罪活动,则需彻底没收保证金;

相反,如系过失犯罪抑或是无罪之嫌,则应将保证金全额归还。《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后可以见面吗

在实施了取保候审的期间,受案者、被告方可以与其他人进行会面交流,然而这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要求。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绝对的自由,受到此种措施约束的人员,如非经由执行机构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乡村地区;若遇住所、职务单位以及联络方式发生改变的情况,应在24小时之内将相关变更情况报告给执行机构。在日常生活的正常范围内,与亲朋好友的会面通常是被允许的,然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不得对证人证言的提供、证据的销毁、伪造以及串供等行为产生任何干扰。对于律师与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之间的会面,只需凭借三份证件(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便可实现。

办理取保候审,当事人、被告人或其代表、辩护人需向公安、检察院或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获批后,需按要求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整个流程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程序的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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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7:55:19